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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禄丰一村民火烧倒挂刺树引发山林火灾,判了!

2020-10-22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杨亚) 倒挂刺(倒钩刺)树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陌生,山林地边都常见,茎、叶上的刺扎人可疼可疼了。可正是这个随处可见的“家伙”让禄丰某村村民大意犯错触犯了刑法!
  
 
  案件简况
  
  2020年5月某日下午14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某(化名)在禄丰县仁兴镇某村后山种地。农作期间,张某某发现自己耕地边有一蓬倒挂刺,为方便耕种,张某某决定将其除去。于是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没多想便给倒挂刺点了火。当天风势较大,还没等张某某反应过来,火势失控引发山林火灾。张某某也吓坏了,发生火灾后,他连忙打电话到村委会报告情况,自己也参与到扑火中。
  
 
  经法院审理查明:
  
  经有关部门鉴定,该起山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3233公顷(49.85亩),区域内原有云南松5261株,林木蓄积187.05立方米,林木山场成本价格为21511元。
  
  到案后的张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在案发后积极与相关权利人达成调解协议,并按协议积极赔偿相关村民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擅自在自家地边燃烧遮挡田地的倒挂刺蓬,过失引发山林火灾,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被告人张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
  
  2020年9月18日,禄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决张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目前,案件一审判决已生效。
  
 
  法律链接:
  
  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主要特征:
  
  (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温馨提示: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用火无小事,千万注意安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切勿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擅自烧地或烧地埂杂物。本案中行为人可能从来没想过犯罪,但其大意用火导致严重后果,从这点看,失火罪随时可能发生在身边,一旦用火失误就有可能构成失火罪。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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