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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干货满满 《民法典》后,关于婚姻财产你不得不了解的几个点

2020-10-16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婚前赠与的房产能否要回,赠与房产未过户或其他情形,可以撤销赠与。
  
  我们离婚吧,你搬出我的房子。
  
  不行!我们可是签了房产赠与合同的,房子已经是我的了!
  
  法官提醒:若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则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赠与方。另外,《民法典》对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其他情形作了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房产已过户或其他情形,不可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离婚吧!把我的房子还给我!
  
  不可能!我已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了。
  
  法官提醒:如果受赠方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办理了公证手续,这样赠与方就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了。另外,《民法典》对不能撤销赠与合同的其他情形作了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个人财产在婚姻中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
  
  我受不了你了!离婚!
  
  离就离!但先说好,我的钱投资的股票收益归我。
  
  法官提醒:《民法典》扩大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将投资的收益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中一方利用个人财产进行投资,则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这笔收益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不终止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你能不能别乱买东西了?你把自己的钱花完了又花我的钱,咱们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我只花了你一点点钱你就斤斤计较,你还爱不爱我了?
  
  我当然爱,但我们也要生活啊!为了控制住你的购物欲,我要进行财产分割!
  
  法官提醒:《民法典》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几种情形夫妻一方可以申请分割共同财产,这样就能在不破坏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保住自己的“血汗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在司法实践中,每个案子的情况千差万别,需要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民法典》的诞生,将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权益。
  
  云南省嵩明县综合办公室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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