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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中院:执行实体化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2020-11-26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王琴)为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健全繁简分流、事务集约执行工作长效机制。2019年12月,文山中院、文山市法院被云南高院确定为第一批开展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暨“标准化集约执行工作模式”改革(以下简称“实体化改革”)试点法院。经过8个多月的先行先试,文山中院实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20年11月23日,文山中院提前完成“3+1”核心指标任务,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为92.04%,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为10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执行案件执结率为81.49%。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文山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实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提供保障。及时召开动员会,确保试点法院干警认识到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优化执行权配置,加快推进和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提高执行工作信息化、集约化水平的必要性。切实将干警思想统一到省高院的部署要求上,在实体化改革试点中做实“事务集约”、做精“快慢分道”、做细“繁简分流”、确保“提速增效”。
  
  二是加强组织保障,综合统筹推进。成立文山中院实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张祥同志为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实体化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管理、协调与监督,下设办公室于执行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技术科)、立案一庭、审管办、执行局为办公室成员。立案一庭参与执行立案、执行辅助事务集约管理;办公室对试运行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办案系统及配套辅助系统提供技术保障;审管办对执行质效数据进行动态监测。
  
  三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下发文山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暨“标准化集约执行工作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原有机构、办案流程、人员结构等进行全面调整,明确人员岗位及团队职能。确定以信息化手段、集约化方式,服务和支持执行工作、管理和监督执行案件、指挥和协调执行力量的工作目标,实现执行指挥中心成为兼具综合事务办理、信息交换、繁简分流、指挥调度、信访接待、执行公开、监督考核、决策分析等功能的实体化运行的工作平台。因地制宜设置执行事务办理窗口和执行实施团队,积极探索实体化运行中的特点和规律。
  
  四是“大中心+小团队”标准化衔接。实行实体化改革,构建“大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与“小团队”(执行实施团队)标准化衔接的集约执行模式,“大中心”共配备12名干警具体负责下设的初次接待组、网络查控及委托执行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组、财产处置组、快执团队、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组、案款管理组、终本案件管理组、决策分析组等相应工作,做到“简案快执”。“小团队”共配备6名执行干警按照“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的团队办案模式,集中精力研判案件、制定执行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办理财产处置、查人找物、腾房处置等工作,做到“繁案精执”。
  
  五是“最强大脑+最强团队”提速增效。依托“大中心+小团队”的标准化衔接,实现“最强大脑+最强团队”的结合,助推执行工作提速增效。结合2020年1—8月数据统计分析,文山中院实体化改革成效明显:“3+1”核心指标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85.06%,同比上升30.51%;终本案件合格率及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均为100%;执行案件执结率73.77%,同比上升15.21%。执行质效提高,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84.27天,同比减少18.43天。执行综合管理水平改善,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为0.02,低于全国0.04的平均值;事项委托平均用时1.71天,低于全国5.21天的平均值;实际执结率50.68%,高于全国36.93%的平均值。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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