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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辗转多地潜入寺庙只为行窃?陆良一小伙多次偷盗功德箱获刑

2020-06-12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王馨锐 张钰婕)寺庙的功德箱本是信众行善积德所用,孰料,面对功德箱里金钱的诱惑,迷途小伙梁某却动起了邪念。近日,陆良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偷盗功德箱案件,梁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并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退赔。
  
  2016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梁某于深夜间先后到板桥、马街、三岔河等地五个寺庙,多次以撬门窗、破坏功德箱等方式盗窃功德箱中现金及小卖铺的烟共计人民币8900元。
  
  陆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梁某在法庭上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补充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
  
  法官提醒,他人投入寺庙功德箱的钱财等物品虽来自捐赠,但属于寺庙所有,归寺庙处分,他人不得盗取,一次盗取较大数额或多次盗取寺庙财物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每个公民都能坚持自己的法律底线,做一个守法守信的人。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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