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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怒江兰坪县检察院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庭审效率效果

2020-06-11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和生丽)6月11日,兰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正建、唐胜利、李玉仙、刘乾坤、李德伟、张加波、和树武、刘亮、张庆平、张文海、杨庆堂、段金娥、朱银虎、唐艳奇、代飞分别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窝藏、非法拘禁罪一案。本案被告人多达15人,涉嫌4个罪名,事实和证据较多,但庭审仅历时4个小时,被告人认罪认罚,庭审效果极好。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兰坪县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15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适用该制度的法律后果。多名犯罪嫌疑人起初不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企图通过狡辩否认其犯罪事实,经过承办检察官多次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12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愿意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庭前会议阶段,承办检察官向被告人出示了指控事实的相关证据,对3名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被告人进一步释法说理,最终2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要求当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到庭审阶段,本案仅有1名被告人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庭调查阶段,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公诉人不进行当庭发问;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部分,公诉人举证时只简单列举证据名称和证明目的,对被告人有异议的部分才详细举证,大大提升了庭审效率。
  
  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认罪认罚,控辩双方在事实、罪名、量刑上无较大分歧。经过庭审,唯一一名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被告人也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最终,兰坪县法院对本案作当庭宣判,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去年以来,我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切实增强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加强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越性的认识,增强法理认同和执行的自觉性。二是对依法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加强对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引导适用该制度。三是主动联系司法局配备值班律师,确保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均有值班律师在场。四是抓紧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案件审查能力、精准量刑能力,增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导力。
  
  检察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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