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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怒江:三机关联动,真正实现快侦、快诉、快审

2020-11-17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李志春)2020年11月16日,兰坪县人民法院首例以“刑拘直诉”方式办理的程玉堂危险驾驶案依法向兰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程玉堂曾因两次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判处刑罚。2020年9月2日,被告人程玉堂醉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金顶镇金凤村驶往金顶派出所方向。3时30分许,当车行至金顶老街300米处时,因在金顶派出所门口叫嚷,被兰坪县公安局金顶派出所民警查获。后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9时许,移交兰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经鉴定,程玉堂属醉酒驾驶。
  
  案发后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民警多次传唤程玉堂,均遭到其拒绝,严重影响了案件的侦查。11月10日兰坪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七日。了解案情后,为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该起已经被刑拘又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及时与公安、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大胆探索适用“刑拘直诉”。庭审中,法官当庭讯问被告人,核实被告人认罪认罚及适用刑拘直诉机制的自愿性,并当庭宣判。本案从公安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判决审结,仅7天时间,真正实现了快侦、快诉、快审。
  
  本案系兰坪县检察院、兰坪县法院、兰坪县公安局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以来,共同探索推进认罪认罚刑拘直诉审理模式的首案,不仅缩短了案件流转过程,节约了司法资源,更提高了办案效率,对依法快速、准确惩罚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司法效果的双需求。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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