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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石屏县:“四高”提升《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效

2020-06-28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朱仝)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法典——《民法典》。5月2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精神,做好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工作。石屏县“四高”提升《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效。
  
  一是高规格及时启动。6月19日,中共石屏县委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方式,组织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异龙湖管理局局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县属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00余人参加《民法典》学习研讨活动。
  
  二是高水平深入解读。集体学习时,邀请了我国著名法学者,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谷就《民法典》作专题辅导。张谷教授从民法典编撰的历史和重要意义,民法典的体例和基本结构,民法典与依法行政,民法典与人权保障,民法典和三农问题,民法典和市场交易秩序等六个方面,结合中国法治史和世界发展史,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的理论,又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角度分析了民法典的现实意义;既讲清了民法典各编的特征,又释明了民法典部分具有时代特色的法条含意和对人们生活的实质影响。对于全县深入学习了解民法典的内容和精神,运用民法典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三是高要求全面延伸。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只有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才能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因此,县委要求,在县司法局为每个实职副科干部职工配发一本完整民法典读本的基础上,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在全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是高质量跟踪督查。
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而整个国家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主体是人民,所以只有广大人民充分认识民法典的意义和内容,才能促进民法典正确全面地实施。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县委安排,从6月19日开始,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考核内容,八个检查考核组无论到哪个乡镇、哪个单位,都要看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如果没有民法典宣传内容的一律评价为不合格等次。同时,要慎终如始地把民法典宣传学习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之一,作为每年依法治县督查的必查内容,切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细、深、实,为切实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划时代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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