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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巡回讲堂|敬畏法纪,走好青春的每一步

2020-12-04 来源: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少年安全健康的氛围,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近日,“法官妈妈”尚秀云为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的65名师生开展了《敬畏法纪,走好青春的每一步》为主题的普法宣传讲座。

  1、宪法是什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正如人们通常所说的那样,宪法是母法,一切法律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今年“12.4”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未成年人则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未成年人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案例简介:

  某天,李磊在放学路上,遭到三名不良少年的拦截、勒索(其中张某14岁,李某和刘某均16岁),他交出了随身携带的苹果手机,却仍遭到三人的拳打脚踢。

  一天,那三位曾劫过李磊的不良少年来李磊家要钱。李磊出于善意,将三人带入房间。三人把他家的金项链、金戒指、等物品,以及人民币3万多元拿走;并将李磊带到一片人迹罕至的僻静处,对其拳打脚踢,为首的那名少年用砖头将李磊的头部打伤(经鉴定为重伤)。这时幸好巡逻民警赶到,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两起,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户抢劫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释法:

  对于犯抢劫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等8种故意严重犯罪,只要年满14周岁,就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均已满14周岁,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应当受到《刑法》处罚。最终,三名少年被告人依法均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还要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3、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什么?

  法律和道德都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们都是对我们日常行为的一种约束。但两者又是有区别的。

  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对人们的约束力表现为外在性和强制性,是一种“他律”。

  道德是由一定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伦理习俗和人们内心的信念来维系的行为规范,它的约束力表现为自觉性和内在性,是一种“自律”。

  实践证明,遵守法律,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行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一个具有健全人格、高尚品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人才能健康成长。

  这堂法治课后,同学们纷纷发来课后感受。

  2001班郭贝宁:

  今天我们学校请来了海淀法院尚秀云法官为我们进行了团课的第一讲,尚法官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未成年人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在社会上生存的保障。法律法治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要做一名守法的的公民。当我们在做任何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是否触犯法律。我会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从小事做起,关心身边人,尊敬孝顺父母,培养良好的品德,成为一名合格的职业人。

  1902班孙湜:

  非常荣幸能够参加学校的团课学习,更荣幸的是在团课的第一讲当中,我聆听了由海淀法院尚秀云法官带来的敬畏法纪,走好青春的每一步讲座。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有校纪,身为一名中职生,要学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高职1班韩文雅:

  今天海淀法院尚秀云法官用生动的案例为我们讲解了中学生应如何敬畏法纪,走好青春的每一步。其中李磊的案件让我记忆深刻,同时也告诉我,未成年人在第一次遭受到非法侵害时,要当机立断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并从遵守学校的法规法纪做起,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在家讲孝敬。学法知法守法,敬畏法纪,走好青春的每一步。

  本次普法教育活动让同学们清楚地知道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大家要知法懂法守法,并且通过生动鲜活的真实案例,告诉同学们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更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纪律,培养良好的品行在出现矛盾时,要冷静思考,理智解决,三思而后行。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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