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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石屏县法院召开专题会议重申“三个规定”

2020-08-03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蔡南行)7月31日,石屏县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精神作再安排再部署, 再次重申严肃办案纪律,引导干警积极做好违规干预、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记录、报告工作,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规范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该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文生首先带领全院干警再次原文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并详细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通知精神。
  
  就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徐文生副院长指出,“三个规定”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预防和排除领导干部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具有重大意义,全院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意识,熟练掌握规定要求,牢牢把握政策界限,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认真执行“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
  
  最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绕全作会议总结,他强调: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带头遵守“三个规定”各项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贯彻落实。全院干警要恪守法律、坚持原则,做到公正司法、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办案过程中要强化保密意识,养成严谨缜密的工作作风,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的,坚决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干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要及时履行登记呈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干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对违纪违规人员要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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