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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怒江支队联合运政管理所深入客运企业敲响安全“警钟”

2020-07-17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胡凤英)为深刻吸取“7.07”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交通事件教训,进一步落实辖区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怒江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泸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泸水市交通运政管理所负责人深入泸水辖区公交公司和怒江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集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客运企业交通安全工作联系会,并召集怒江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驾驶人召开了警示教育会。
  
  会议首先通报了“7.07”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交通事件,并结合全州客运企业实际情况,对当前客运企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减量控大”事故预防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二是要加强行业监管,消除交通安全风险和漏洞。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新梳理查找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三是要抓源头管控,开展隐患排查。对重点隐患路段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路况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督促调整客运车辆发车时间和班次,最大限度地预防由道路因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四是要增强忧患意识,开展驾驶员风险隐患排查。要切实加强车辆的源头管理,严禁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严禁客运车辆带病运行,加强车辆运行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安全驾驶行为。五是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要加强从业驾驶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心理疏导服务,提高驾驶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六是要加强汛期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客运线路的巡查密度,做好车辆安全性能技术检验工作,并组织驾驶人开展雨天安全驾驶操作培训,提高驾驶人雨天安全驾驶技能,防止因雨天路滑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七是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加强车辆的安全设施配备,提高单位及个人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水平和综合处置能力,防患于未然。
  
  随后,怒江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申晓柳对辖区重点行业开展“一盔一带”示范引领活动作了要求:要求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督促开展好“一盔一带”示范引领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最后,在警示教育会上,民警通报了“7.07”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交通事件,要求客运企业驾驶员要正确处理工作、家庭与生活之间的关系,切勿带着情绪和不满载客出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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